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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長沙12月27日電 (記者 劉柱)備受關註的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中,廖衛昌等4人涉嫌故意傷害案27日在永興縣人民法院審理後當庭宣判,4名城管工作人代償員均獲刑。
  永興縣人民法院官網最新公佈,被告人廖衛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犯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新成屋個月。
  今年7月17日,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該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鄧正加夫婦發生衝突,在此過程中鄧正關鍵字廣告加倒地身亡。
  後官方根據融資屍檢結果認為,死者鄧正加頭、頸、肩部等處皮膚軟組織損傷程度相對較輕,為非致命傷;死者鄧正加系因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致雙側大腦額顳頂部及左側小腦部蛛網膜下腔廣泛性出血死亡。
  本網將繼續關註本案詳情。(完)  (負債整合原標題:湖南臨武瓜農事件:4名城管因故意傷害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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